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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那天他站在厂子外的一条小道上,穿着那件明显不合身的肥大皮夹克,倚靠在那盏年久失修的昏暗路灯下,灯泡发出滋滋的响声,他不耐烦的点了一支烟,双手夹住烟身,划过嘴唇,脸颊就消失在染上橘黄的尼古丁气体中。
灯泡猛的一下亮了起来,他抬头对上我的眼,光点洒在他那总是狐狸般狡黠的眼睛上,是慈悲的,那是夕阳西下海面上的灯塔,透过他的眼睛,我看到了信仰,看到了那格格不入的,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信仰。
1.
厂里人都知道余国伟会在厂外那条几乎没有路灯的小路那里卖身,就像大家都心知肚明,那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小偷小摸的肮脏勾当。厂里员工不止一次向保卫科投诉灯泡的年久失修,一向干事雷厉风行的余劳模却是一拖再拖,到最后干脆没人走那条路了。
那个年代,吃饭,睡觉,娱乐,乃至讨老婆生娃读书都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厂子里,对于他们来说世界也就在这么一个小厂的铁栅栏门里。平日里很少有人来来回回跑出厂子,最多就是些寻乐子的单生汉,而那些巷子里的女人,没了生意定会自找路子,厂广场就成为了她们第二个根据地,她们和来往的陌生男人跳舞,还不到半首歌,手就从腰滑到屁股,或许歌还没结束,就把人领到了床上,不过这取决于男人给钱的速度。
外面放着重复的交谊舞曲目,伴着室内吱吱作响的硬板床的惨叫,那是余国伟第一次碰女人,同样的,为了该死的案子,依旧没有什么进展。事后他塞给她两倍的钱,她拒绝了。她笑着说他不是来买她的身体,他是唯一一个来买她的脑子。
那一夜之后余国伟突然萌生了站街的念头,和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接触,获得更多关于案子的线索,他就可以在厂里一鸣惊人,或许调职去警队,去得到本就应该属于他的。可他是一只年老的,消瘦的鸭子,自然比不上浓妆艳抹的姑娘们,是卖不出好价的。但他比女人耐干,比女人方便,最主要的,他比女人便宜得多。
他先是从小广场上拉客,下午下班回家清理好自己,晚上站在广场角落默默等待音乐响起。他把各式各样的男人带到厂外的那条小路上,告诉他们以后就在这盏路灯下等他。他不需要自我推销,他们自然会替他在同伴之间美言,他深知男的就是这样,得了便宜还大肆旗鼓不要脸地挂在嘴边。
那是我第一次去巷子里找他,他还是穿着平日里那件肥大的黑色皮夹克,夹克衫底勒在腰间,下面就是那不知被多少男人操过的屁股。
或许是因为路灯实在是太过于昏暗,起先他没有注意到我,紧接着路灯突然一下子变亮,他的眼睛也是如此,我看见他把烟屁股在墙上怼了怼,向我招招手。
“抱歉,有点晚了,刚刚又有个厂员死了,处理了一点事情。”
“是卧轨还是跳楼。”
“跳楼。”
那语气平静地连一只猫死了都不如。
他看到我的那一刻是欣喜的,像是狐狸看见兔子,不同于别的那些阿猫阿狗为了讨好顾客那种假惺惺的笑,也不是平日里那张哭丧着的脸硬是挤出讨好的笑,而是某种发自内心,触及灵魂的那种喜悦,从他的眼中流露,是不甘于平凡的欲望。我误以为那是对我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对我身上没来得及脱下的警察制服。
路灯下的是我不认识的余国伟。
2.
他带着我穿过复杂的巷子,来到一间看似早已经无人居住的厂房中。里面简单地摆放着一张双人床和一些基本生活用品。他坐在床上,一层层剥开自己,脱下那件皮夹克,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床头。
我闭着眼睛躺在他边上,说实话我和男人做爱,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有点冰凉的手双手游走于我的皮肤,暧昧地解开我警服衬衫的扣子,手指逐渐和体温融为一体,像是夏天融化在口袋里的麦丽素,指尖划过留下痒痒的粘腻感。
收音机里,播报着将要来临的大雨。
“最近案子有啥进展?”是他先开了口。
“受害的那些姑娘,很多都是,像你一样的那种人。”
“我是什么人?”
“就是像你一样的鸡,或者鸭。”
他听到了这句话,愣了愣,呆呆地盯着我看,他原本脸上的笑容有些凝固,我注意到他眼神里闪过的失落,湿漉漉的。
他灼热的目光刺痛着我,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别谈案子了,妈的你卖不卖。”
“卖。”
我闭着眼睛,我感受他的唇吻过我的乳,我的腹,那是湿冷的空气划过皮肤和他温暖鼻息以及没有刮干净的小胡子在我身体上留下烙印的感觉,是皮肤之下血液流动的感觉,是皮肤之下和陌生人呼吸的共鸣。
他含住了我,温暖湿润的口腔,很卖力的做着口活,笨拙但是每个动作都是那么的色情。他那丰润的两瓣唇摩挲着生殖器,喉咙口的收缩刺激着马眼,然后吐出来,像小狗一样一寸寸地舔舐,亲吻,一步步推我步入高潮的天堂。看他匍匐于我的腿间卖力地不知廉耻的侍弄着我的欲望,眼角上扬的鱼尾纹,快要因过度抽插而溢出的泪水,喉咙口淫荡的呜咽声,这么好的一张脸,只是笑略显的单调,他就像是北欧神话中注定悲惨的神像,泯灭于诸神黄昏,我想要看他哭,看他被羞辱被侵犯的眼睛,小野兽搬的呜咽,看他一点点被摧毁的样子。
我撕扯他凌乱的头发,命令他看着我,看着我是如何咄咄逼人的干他,扶着他的头狠狠抽插着,他的眼睛含着水色,明明是被欺负还是露出献媚的笑。在这一次次的皮肤摩挲间,他有快感吗。我看着他的眼睛,有太多太多说不出口的感觉,也是太多太多读不懂的东西。他就那么想破案嘛。
他还在做梦,梦他的信仰。
信仰,是一个注定被时代所抛弃的东西。
我把他翻过来,推到在床上,开拓他的身体,抚摸他漂亮的背脊,他带伤的手臂,区区一个保卫科科长,他全身上下加起来的伤疤,竟然比我都要多,有多少是嫖客留下的,多少是那些小偷强盗。他眼里的神性,寄生在了一个错误的躯壳,被凡间的荆棘刺破完美的皮肤,留下永远无法消退的疤痕。
我的心中油然而生了一种恨意,也有对我自己的,他们在糟蹋艺术,我在糟蹋艺术,我们都在糟蹋他,生理上,心理上,我们杀不死他,我们孤立他。
我忆起他骑着摩托车冒雨感到案发现场时殷勤的眼神,警车扬长而去时,戛然而止还未点着的烟,那是他特意买的价钱更贵的,平日里舍不得抽的那种。他把烟收进口袋,警官说的对,他要认清自己的地位,就像他现在知道自己只值多少钱,留着等到下次吧,还会有下次嘛?望着笼罩天空的乌云,他又从口袋里摸出香烟,一次次的点着劣质打火机,车子坏了,依稀从车上的广播里听到快要有暴雨了,他得快点回家。
窗外下雨了,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沿,屋内点了一盏小油灯,充盈着性爱撞击的声音。他的双腿被我操的合不拢,身下,背上,屁眼里,到处都湿漉漉的,眼睛也是,像是下雨天被人遗弃的小狗。
高潮后,我躺倒在床上,他起身去整理我的衣物,望着我的警察制服呆呆看着,月光打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睛好像静谧的大海,他又点了烟,把什么东西扔进烟灰缸然后焚烧,他是哭了还是没有,我不知道,也没人在乎。
离开时,我不小心碰掉了床头他的皮夹克,以及克衫下压着的一本破破烂烂的《无人生还》。
十个小兵人,外出去吃饭;一个被呛死,还剩九个人。
九个小兵人,熬夜熬得深;一个睡过头,还剩八个人。
八个小兵人,动身去德文;一个要留下,还剩七个人。
七个小兵人,用刀砍木棍;一个砍自己,还剩六个人。
六个小兵人,无聊玩蜂箱;一个被蜇死,还剩五个人。
五个小兵人,喜欢学法律;一个当法官,还剩四个人。
四个小兵人,出海去逞能;一个葬鱼腹,还剩三个人。
三个小兵人,走进动物园;一个遭熊袭,还剩两个人。
两个小兵人,坐着晒太阳;一个被晒焦,只剩一个人。
这个小兵人,孤单又影只;投缳上了吊,一个也没剩。
一个也没剩,无人生还,时代抛弃了他,下一个又会是谁呢?
“下次我再来找你,给你带几本书吧,你爱看的推理小说,我的大侦探。”我在离别前有些打趣地说着。
“如果你下次还想来的话。”
我伸手去掏钱,他拒绝了,他说那本小说一直在那里放着,我是第一个发现他爱看侦探小说的,他卖身却不卖魂。
“另外,别倒腾案子了,这可不像是小说书里那样简单。”
“我会破案的,就快了,你等着。”
他笑着回答我,眼里的光芒就快要溢出来,我忽然觉得眼前的余国伟不是我认识到余国伟了,不是那个处处献媚的保卫科科长,也不是刚刚那个有肌肤之欢的他了,他是隐藏在皮肤之下的陌生人,一个被时代所辜负了痴心的人。
那天是我第一次认识余国伟。
他没有送我出门,预报里的暴雨如约的下着,直到第二天我才发现口袋里一张有关案件的单子不翼而飞,我知道是他,也知道就在他的烟灰缸里,可我没有证据。
在很多方面他比我优秀,可我是警察,他只是一个保卫科科长,不同的身份铸就了我们必然有不同的未来,我看得到我的未来,却看不到他的。
他糟蹋自己肮脏的躯体,为了证明他拥有高尚的灵魂。
那是我们第一次相遇也是最后一次,他终于找到了“凶手”,在我们锁定真正嫌疑人的前一天,再后来他被判过失杀人,进了监狱。我不愿去想他的眼睛,那双早已没有光的眼睛,我们杀死了余国伟的梦想,这个时代的每一个人都是凶手,法律也是帮凶。
如今的每个下雨天我都会想,那个下雨天,我拿走了他的雨披,我欠他的,早就或许也没机会还了,而时代欠他的,一辈子也还不完。我依旧在想,要是当时老天爷眷顾他的侦探梦,会铸就一个怎样的他。
written by:Winter.ZHI

mmmmmilkboy Thu 05 Dec 2024 03:26PM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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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oil_ZHANG Thu 05 Dec 2024 05:26PM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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